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办理流程
来源:郑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:2024-09-26 浏览次数:909
一、救助对象
1.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;
2.持有《低保证》;
3.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精神残疾人;
4.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接受康复救助。
二、补助标准
每人每月提供100元补助
三、工作流程
(一)申请 由精神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患者本人的身份证、低保证、精神类残疾人证、两寸彩色照片(两张)等相关材料,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。也可通过郑好办App“残联一件事”专区申请。
(二)审核 经县级残联审核符合条件后确定为救助对象。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,达到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增补,失去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去除。
(三)救助 补助资金由开发区、区县(市)残联负责组织发放。